“奥尔夫音乐教学法”为联邦德国著名音乐家卡尔·奥尔夫( carl · orff1895 — 1982 )所创建。这是一个独创的音乐教育体系。它赋予音乐教育以全新的传统的观念和方法,已经对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音乐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。奥尔夫认为:表达思想和情绪,是人类的本能欲望,并通过语言、歌唱(含乐器演奏)、舞蹈等形式自然地流露,自古如此。这是人原本固有的能力。音乐教育的首要任务,就是不断地启发和提升这种本能的表现力,而表现得好不好则不是追求的最终目标。
奥尔夫教学法是当代著名的音乐教育体系之一。它以听力训练、节奏训练、律动训练、语言学习、创造性能力培养等为基本内容;通过说、唱、跳、奏、戏剧表演、绘画等音乐舞蹈艺术形式,以生动活泼、丰富多彩的快乐教学形式;让学生发现自我,培养人的创造力、自信心、专注性、合作精神、反应能力及人格的全面发展.奥尔夫教学法认为,在音乐教育中,音乐是手段,培养健全人格才是目的。因此,它所致力的音乐,不是单纯的音乐知识,而是融合音乐、舞蹈、诗歌、美术、戏剧等各种艺术于一体,以达到健全的人格教育。通过音乐把“真”、“善”、“美”的精神传给儿童们,使他们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净化心灵、陶冶情操、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人。
奥尔夫音乐教学法,是当今世界影响最大的音乐教育体系之一,特别是它充分体现了我们所推行的素质教育中“面向全体学生”、“全面发展”和“让学生主动发展”的三个基本要素,强调对学生“创造力的开发”。因此,探讨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,系统研究奥尔夫音乐教学法,借鉴其精华,促进我们音乐教育的改革和发展,深化素质教育,显然是很有必要的。
奥尔夫说过:“让孩子自己去找,自己去创造音乐,是最重要的。”我本着奥尔夫教育的指导思想,几年来,一直学习和运用奥尔夫的教学方法,并结合实际,在课堂教学中,注重培养学生自己参于年月音乐,创造音乐的能力,提高了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。
奥尔夫教学法明确指出:“教学的结果是不重要的,重要的是教学过程。当老师给学生某个任务的时候,他怎么做并不重要,尽可能让他们按照各自的条件,方式,意愿做。这样才能学得主动,发挥想象力和独创性。重要的只是‘做’的本身。怎么做,做得好不好那到无关紧要,他如果不去做,那就是教学的失败”。我就是本着这种指导思想,在课堂教学中,结合教材和学生高低年级的不同特点进行教学。让孩子都参于到音乐中去。